
4月25日,该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第一个案件违反了公共承诺,并被判决。上海金融法院命令被告元和罗一起支付原告Liu和Zheng的支付,以总投资损失为783,500元。
作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对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者,董事,主管和高级管理层有一个警告,警告他们做出整洁的诺言,严格履行合同,并坚持诚信的底线。
上市公司的董事,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公众对公司的长期价值和未来的发展前景提高其持股和ActiveGkol,这对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并促进了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这应该是令人愉快的。但是,如果投资者AR在收购的帮助下,它不仅会参与投资者的利益,而且还可能被怀疑是在操纵市场或做出虚假陈述并负责相应责任。
《新安全法》第84条增加了一项新规定:“如果给予者和股东的控制权,实际上是受控的,董事,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文提供了第一个机会来澄清民事责任,以违反法律层面违反公共承诺。
在这种情况下,Yuan和Luo承诺在没有准备资金的情况下,在没有准备资金的情况下,他们的股份,以及随后的两次扩展共享增长计划的公告,他们不会提醒投资者面临可能无法完成计划的风险。相反,他们说承诺是不可逆转的”,“与相关融资机构进行了稳定的谈判”。面对交换问题,他们使用桥梁资金制作“错误的”存款证书,故意隐藏了帐户资金的真实情况,反复将信息发送给不当行为和熔化信息,重复该信息的信息,其信息的信息重复。安排有错误的记录和误导性的陈述,形成了对证券虚假陈述的联合违反,并应共同为投资者的损失带来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不可抗力的力量或其他目的无法控制承诺增加的诺言之下,承诺的人将无法完成计划的增加,而是从上述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释放承诺的行为。而且,就像计划增加时间一样,两者没有将其持有量增加1 paRT表明他们没有使他们的意图履行提高持股的承诺。
长期以来,资本市场偶尔是增加处理和重新购买的“时尚”行为,监管机构将采取行政行政措施,例如释放婴儿来信,命令和谴责公众。在这种情况下的判决标志着从“行政责任”到“司法责任”的过渡加剧。
此外,对资本市场的共同承诺包括股息,重新购买,增加的处理和非脱落手柄,涉及IPO,再融资,合并和收购以及日常运营的许多链接。在这种情况下的判决将为类似案件提供判断的例子,并促进更完整的市场政策和司法标准的制定。
从长远来看,上市公司需要改善其内部合规系统和ES使监控和行政机制履行公众承诺,以避免以庞大的方式做出公共承诺;控制股东,实际控制者,董事,主管和高级经理必须意识到,公众承诺不能随意做到,不公正的预测诺言可能会导致行政和民事责任。
投资者需要加强判断力,以免被“空白支票”欺骗。如果投资损失是由上市公司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管理层造成的,则他们必须积极索赔民事付款。
不要做出太多的承诺,必须确保做出承诺。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 +信心”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中小型投资者的比例超过90%。上市公司或董事,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公共承诺将不可避免地成为大量小型的重要参考和中等规模的投资者,以做出广泛影响。将来,违反公共承诺的行为将导致严格的监管和司法措施,以促进资本诚信系统的建设,并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收费编辑: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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